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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浙江省财政厅在丽水召开清廉财政“三不腐”能力指数评价体系现场推进会。记者在会上获悉,截至目前,该评价体系已完成全省102个财政部门“三不腐”能力指数的评价赋分,并自动生成每个单位的清廉账单,初步实现了“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的清廉建设效果。
据了解,清廉财政“三不腐”能力指数评价指标由“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和满意度评价四个维度组成。其中,“不能腐”由“制度执行力”“监督管控力”“依法行政力”等五项一级指标组成,主要评价财政部门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和创新数字监督等各方面能力水平。
财政部门承担着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的监管职责,责任大,社会关注度高。“此前,清廉财政建设多存在注重事后静态评价,评价难定量、过程难监控、预警难实时等问题。”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评价体系之下,借助系统抓取、数字归集、数字交互、人工核查等方式,全省清廉财政工作实现了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实时预警和定期亮晒。
在实际运用中,评价系统会根据各地财政局填报情况定期自动生成数据,后由省财政厅统一提供给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各设区市财政局根据月度的得分情况,督促所辖各县(市、区)财政局做好扣分事项及存在问题的纠正。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清廉财政“三不腐”能力指数建设为抓手,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拧紧责任链条,积极对接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单位,进一步打通数据交换通道, 拓展全省财政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功能,打造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前瞻性的智慧评价应用场景,推进浙江清廉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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