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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胡朝阳 胡寒
今年7月,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在“检警+”系统上收到了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盗窃案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区检察院还推送了一份《检察意见》,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被不起诉人张某某作出行政处罚。两天后,柯城公安分局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同时制作《检察意见回函》附上《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检警+”系统推送至检察机关。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虽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但能及时适用治安处罚、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得益于衢州“检警+”系统在执法司法实践的运用。系统通过信息化应用构建了司法闭环,确保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指出各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新时代中央司法改革对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机制的新标准、新要求。
去年6月,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和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响应《意见》号召,围绕政法协作、“警务融治”,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为切入点、突破口,创新打造“检警+”侦查监督与协作系统,推动信息互通、关口前移、监督前置,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运行,全面构建“数智引领、政法一体、集约高效”的检警协作新模式。
“检警+”系统包含案件协作配合、案件通报与备案、信息通报与共享“三大机制”,实现案件会商、列席检察官会议等案件协作的双向邀请,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平台录入信息即可邀请检察官‘线上阅卷’,极大节约了时间、路程等成本。以往检察官派驻,一周平均只能挤出半天时间,如今有了‘检警+’,随时可以通过线上交流应答,工作衔接更加方便顺畅了。”柯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检警+”系统解决了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数据沟通不畅等问题,发挥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作用,为公安民警、检察官日常执法办案提供了便利。
据悉,该系统运行以来,柯城公安共发起疑难案件会商51起,列席检察官会议23次,柯城区检察院邀请侦查人员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35次,提出提前介入或补正意见47条,跟踪不捕不诉案件199件,真正实现立案监督、不捕不诉等司法环节监督数据跟踪全领域、全覆盖,推动刑事案件办理效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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