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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发改价格〔2026〕2号
尤溪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尤溪县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尤发改规〔2025〕1号) 文件精神,决定调整尤溪县行政区域内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具体通知如下:
一、尤溪县行政区域内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用户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5.0元/立方米调整为4.46元/立方米(其中配气价格为0.98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由供用气双方协商定价。
二、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清算和抄表等衔接工作,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确保天然气安全供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调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原《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尤发改价格〔2021〕23号)同时废止。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