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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法治根基。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许多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责任意识不强、责任主体不清、责任划分不明的问题,亟须从法律源头进行规范。新修订的条例对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增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等规定,有利于相关责任主体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将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安全生产风险也在不断变化。增加平台经济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建立风险公示和事故隐患督办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举报规定……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既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又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体现了与时俱进的鲜明特点。
新修订条例是做好广东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依据和强力保障。表决通过之后,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坚持依靠法治力量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编辑:黄火元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