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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勐卯街道卫生院原助理医师吴婷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群众诊疗费;盈江县弄璋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陈朝然工作不严不实,履职不力,敷衍应付;梁河县小厂乡大邦幸村委会副主任穆灿元侵占集体资金……近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多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以“清廉云南”建设为总抓手,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纳入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和“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惠民行动”的重要内容,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护航乡村振兴。
在专项整治中,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2+1+1”联动监督机制和“室组地”“州县乡”联动要求,整合州纪委监委机关部室、派驻机构、县乡纪委和财政、审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力量,组成监督检查组,下沉到基层一线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为避免“撒胡椒面”的监督模式,州纪委监委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围绕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梳理出政策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绘制监督工作流程图,形成监督工作索引,让各监督检查组“接单监督”“照单监督”,确保监督有的放矢、精准有效。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是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州纪委监委重点紧盯村级财务审批程序不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齐全等财务管理问题和资产资源处置中的“四议两公开”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专项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用好用到位。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州纪委监委建立“交单+督单+验单+销单”闭环监督工作法,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交单”。对一般性具体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压实责任、即知即改、限期整改;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州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会同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由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抓,督促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集中攻坚,破解难题。同时,督促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整改监督力度,通过谈话提醒、实地检查等方式“督单”,对整改到位的问题逐项“验单”并“销单”。
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9个,批评教育帮助1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通报曝光14批19人。
云报全媒体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杨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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