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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就佛塑科技本次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一)股份发行情况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3 号)。根据上述批复,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 102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袁海朝等 100 名交易对方,其他 2 名交易对方仅获得现金对价;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62,467,191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 。本次交易共计新增发行股份 1,490,813,595 股,于 2026 年 2 月 6 日称本次交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事宜,并于 2026年 2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发行文件。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上市后,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总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其锁定期 持有限售股份数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锁定期 量(股) 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 合伙)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44,322,005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时承诺:“一、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若承诺人为私募投资基金,且其对于在本次交易中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截至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已满 48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则承诺人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本次可上市流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市 通股数占公司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股份数量 流通股份数 总股本的比例 量(股) (股) (%) 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 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劲 邦劲兴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北 汽华金产业 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杭州象之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44,322,005 44,322,005 1.80注: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不存在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变动数(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90,813,595 60.65% -44,322,005 1,446,491,590 58.8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67,423,171 39.35% 44,322,005 1,011,745,176 41.16% 合计 2,458,236,766 100.00% - 2,458,236,766 100.00% 注: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 的股东所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前述股东作 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邹 超 李 刚 张宁湘 孙 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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