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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近日,在安徽省庐江县博安驾校的训练场上,庐江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团队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审理3起危险驾驶案件,给100余名旁听的驾校学员、教职工和周边村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博安驾校训练场位于庐江县白湖镇的白湖社区。白湖社区是一个农村社区,前来博安驾校学车、练车的大多是周边村庄的村民。当日,训练场的空地上,驾驶学员和村民围坐在桌前,仔细聆听庭审。
这3起案件的案情都是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其中,被告人马某某的犯罪情节最为严重。他不仅醉酒驾驶机动车,而且还属于无证驾驶,他在2010年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庭审现场,庐江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某某、严某某、左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三人被判处拘役3个月至1个半月不等的刑罚,并处45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
“醉酒驾驶害人害己,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拿到驾照后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庭审现场,驾校学员们不禁感慨。旁听庭审的白湖镇泉水村村民翟青松深有感触地说:“我以前不知道酒后驾车的危害性,通过今天现场旁听,我深刻认识到喝酒真不能开车,这样做危害极大,对自己、对别人都无益。”
近年来,庐江县人民法院法官主动带卷下乡就地审判,让群众感受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权威,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普法宣传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到村(社区)进行巡回办案5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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