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判罪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找法网提醒,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告诉的才处理,不告不理。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特征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现实生活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为多,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次之,也有亲属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此外,丈夫因妻子提出离婚而殴打妻子,致使妻子不能行使离婚自由权的,考虑到夫妻双方的特殊关系,一般不以本罪论处。
2.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
3.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取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使用暴力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一个显著特征,没有暴力干涉就不构成本罪。所谓暴力,是指对意图结婚或离婚的人实行拳打脚踢、捆绑、禁闭、强抢等人身强制的方法。
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1.侵害的客体不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但主要是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利,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2.在客观方面,使用暴力程度不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虽然也会使被害人遭受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痛苦,但伤害程度一般不会很严重,而对于那种因干涉婚姻自由的目的不能实现,公然故意伤害或杀害被害人的,由于犯罪故意的内容和行为的性质都已发生了变化,应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3.在主观方面虽然都是直接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出于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目的,不具有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直接故意,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则具有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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