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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方案》,强调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对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方案》指出,进一步完善以上查下、区域间交叉互查的工作机制,采取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巡查等检查模式,探索推行省外专家团队共同参与监督检查等方式,破解同级监管工作中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难题;建立抽查复查、倒查追责工作制度,压实监管责任;实施分类处置,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分类施策;对于存在主观故意、影响恶劣的欺诈骗保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同时做好协议处理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
《方案》提出,探索建立医保基金监管告知承诺制,将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根据信用评级,对失信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协议管理在资金结算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医保协议中止医保支付资格;对失信医药企业,按规定在医保目录准入、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医药集中采购、挂网资格等方面采取处置措施;对失信参保人员,按规定采取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等措施;依托甘肃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的实时动态跟踪,实施国家医保反欺诈智能监测项目,常态化开展医保数据筛查分析。(特约记者 王耀 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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