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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残联印发《四川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布局设置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康复服务网络广覆盖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5年,80%以上的县(市、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方案》强调,运用精神卫生相关数据,整合精神卫生机构资源,发挥精神卫生人才优势,搭建基层服务网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推动“省级统筹、市级引领、县级实施”三级联动,不断健全满足全面康复需要的服务网络;用好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广泛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建立岗位服务评价和激励保障制度,实行体现专业服务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
《方案》要求,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持续在政府购买服务、人才引进和培训、站点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通过统筹各类服务场地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方式增加服务供给;加强服务过程监督,完善标准制度,推动规范管理,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高质量发展。
《方案》要求,医疗机构和社区康复站应建立信息共享、衔接顺畅、运转有序的双向转介绿色通道,及时满足康复对象医疗、康复双向转介需求;省、市、县同级部门之间要形成合力,对照各自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切实促进“精康融合行动”实施。各地民政部门应结合实际,细化“精康融合行动”工作方案,一体谋划、一体推动、一体落实,把“精康融合行动”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特约记者 喻文苏 记者 张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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