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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公安部获悉,自去年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部署开展新一轮为期三年的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石窟寺石刻、水下文物,盗窃损毁革命文物等三类文物犯罪为打击重点,侦破文物犯罪案件800余起,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追缴各类文物1.3万余件,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行动开展以来,公安部组织指挥各地公安机关对38起部督文物案件展开攻坚,破案件、打团伙、挖幕后、缴文物、断链条,铲除文物犯罪滋生土壤,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针对全国久侦未破的盗掘、盗窃文物犯罪积案,公安部组织部署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组建专门力量,全力攻坚克难。
工作中,公安机关坚持逃犯必追,形成强大震慑。公安部于今年8月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8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组织指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陕西、甘肃等地公安机关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展开缉捕工作。同时,公安机关始终把追缴涉案文物作为打击文物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查找文物流向、追缴涉案文物。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追缴青铜器、陶瓷器、丝织品等各类文物1.3万余件,其中一、二、三级珍贵文物218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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