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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季,受台风“杜苏芮”影响,北京、天津和河北部分地区遭受极端强降雨袭击。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继2023年8月底发布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涉汛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后,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发布一批人民法院妥善化解灾后矛盾纠纷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坚持靠前服务,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不仅坚持上门办案、现场调解,高效化解灾后矛盾纠纷,助力灾后恢复重建,而且注重发挥调解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有效依托法院调解室及时调处灾后矛盾纠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高效修复灾后社会关系。同时,重视以司法助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受洪涝灾害影响,一些企业遭受不同程度损失,有的甚至出现经营困难问题。面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的企业,人民法院及时了解其司法需求,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有效助力复工复产,收到良好效果。
此次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分别为:闫某与刘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赵某诉某单位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刘某与某物业公司财产损害纠纷案;某商贸公司诉某童鞋场、王某租赁合同纠纷案;李某、洪某与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定作合同纠纷案。
在闫某与刘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受此次极端降雨天气影响,邻居刘某家院墙坍塌,砸坏闫某家菜园,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且邻居刘某态度不好,闫某便到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求助。涿州法院与刘某取得联系后,刘某称房屋是其租住的,院墙坍塌非人为导致,修缮责任应该由房东承担。涿州法院工作人员认为纠纷系因极端降雨天气引发,案涉标的额不大,且双方系多年邻里关系,案件最好能在诉前得到化解,遂与双方当事人、房东约好上门调解时间。查看现场后,涿州法院工作人员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因刘某明知房屋院墙年久失修,还将铁门等重物倚靠在墙上,对给闫某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刘某同意赔偿,并当场给付闫某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同时,房东表示天气好转将及时修缮院墙。此外,涿州法院工作人员还与村委会负责人对接,登记当事人的灾情受损情况,做好群众安抚工作。
在李某、洪某与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定作合同纠纷案中,2023年7月,河北省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与李某、洪某等批发商签订塑料编织袋定作合同,约定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为李某、洪某等生产一批塑料编织袋,定作费用十万余元。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坐落于献县洪泛区某村庄内,因洪灾停工停产,导致定作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批发商李某、洪某比较急切,表示订单延误给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并声称将不再与该厂合作。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负责人向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洪泛区司法服务专班工作人员反映,该厂雇佣的工人都是附近村民,为配合转移避险工作,工人全部转移安置,不能正常上班,导致停工停产,害怕对方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担心因此造成客户流失、影响生产经营。了解情况后,献县法院法官当即给两位批发商致电沟通,说明洪泛区实际情况,讲解民法典有关规定,分析法律风险和诉讼成本,希望李某、洪某等人帮助工厂挺过难关。经过充分的法律解读和沟通解释,李某、洪某表示同意将订单交货日期延后,也愿意继续保持合作关系。经回访了解到,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负责人表示工厂已经恢复生产,与李某、洪某等定作户未产生后续纠纷。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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