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党的十八大以来,残疾人生活和发展状况明显改善,但残疾人整体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情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忽视、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情况还时有发生。许多残疾人面对侵害,不敢、不能、不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该批案例共5起,聚焦农村贫困残疾人权益、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记者从中选取3起案件进行解读,通过以案释法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维权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群体尤其是农村残疾人群体的关注和关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村干部漏报残疾人补贴
检察机关履职避免“程序空转”
黑龙江省大庆市某区某村村民蔡某文有视力二级残疾。蔡某文之夫刘某视力三级残疾、肢体二级残疾,两人均无劳动能力,家庭贫困。2019年10月21日,蔡某文以2011年某村村委会遗漏为其申报残疾人盖房补贴、盖房苯板补助、危房改造补贴等款项为由,将某村村委会起诉至大庆市某区人民法院,请求村委会赔偿上述补贴款项、利息及相关费用合计25564元。
2020年11月,法院认定某村村委会副主任在落实贫困残疾人泥草房改造工作时,没有认真了解核实残疾人家庭经济及住房情况,工作不细致、不严谨,在上报贫困残疾人泥草房改造名单时将蔡某文的丈夫刘某漏报,致使刘某未能获得相关补贴,但蔡某文的起诉明显超过起诉期限,裁定驳回起诉。蔡某文对裁定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6月11日,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蔡某文申请再审被驳回,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调查发现,蔡某文自认2013年听说此事,其于2020年提起行政诉讼,明显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原审裁判并无不当。但申请人确因村委会漏报而未领取到应得的相关补贴,其部分诉求具有合理性。
为避免“程序空转”,2022年12月1日,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在某村村委会针对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过听证调查及说理,村委会承认其在工作上的过失,并愿意进行弥补。蔡某文同意放弃不合理的诉求,与村委会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监督申请。同时,检察机关协助蔡某文申请了司法救助。
吸毒人员多次冒用残疾人身份
检察建议推动更正行政处罚信息
残疾人因自身原因,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下,往往很难及时发现。2022年3月,江苏省无锡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时发现,杨某萱伙同他人吸食毒品后,有冒用残疾人杨某婷身份信息接受行政处罚的情形。
经调查查明:杨某婷为杨某萱的堂妹,系智力三级残疾。杨某萱冒用杨某婷的身份信息办理了身份证件,该证件除照片为杨某萱本人以外,其他信息与杨某婷身份信息完全一致。后杨某萱一直以杨某婷的姓名外出工作,多次涉毒均以杨某婷的身份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尽审慎审查义务,致使杨某萱多次被行政处罚均系冒用杨某婷之名,行政处罚的主体认定错误,损害了杨某婷的名誉,应依法予以纠正。2022年3月18日,检察机关向某区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杨某萱冒用杨某婷之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予以更正;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被处罚人身份信息审查力度,建立纠错机制。该区公安分局先后撤销包含本案在内的4份杨某萱冒用杨某婷之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并函告杨某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依法作出处理。
本案办理后,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梳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接受行政处罚案件”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梳理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接受行政处罚案件60余件。
老板违法借用残疾人身份开店
检察机关督促清理异常许可证
国家通过适当降低残疾人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是发展残疾人事业采取的特殊帮扶政策,但也是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钻空子”的地方。借用、冒用残疾人身份享受政策优待的行为,不仅干扰了正常的行业管理秩序,也阻碍助残优惠政策的高质量落实,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
2019年,方某向浙江省杭州市烟草专卖局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不符合《杭州市烟草制品零售店布局规定》关于“零售店间隔距离不少于50米”的规定被驳回。2020年8月,方某了解到残疾人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无上述间隔距离的限制,于是通过他人联系到残疾人泮某,与其签订虚假的店铺转让合同,并以泮某名义在烟草专卖局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检察机关经调查查明,泮某已于2021年4月3日死亡,案涉许可证未被收回。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手段将浙江省烟草专卖局网站公示的专卖许可、收回公告、处罚情况等信息进行碰撞比对,发现涉残疾人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收回、处罚的数量占比极少。结合走访发现,在残疾人有优惠政策的情况下,借用或冒用残疾人身份骗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普遍存在。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杭州市烟草专卖局对方某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予以驳回后,对在同一地址以不具有自主经营能力的高龄残疾人名义申领的情形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在已明知方某是以他人身份骗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未及时予以撤销,存在行政履职不到位的情况。2022年4月,检察机关向杭州市烟草专卖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案涉许可证予以撤销,加大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查监管力度,防止借用、冒用残疾人身份情形发生。同时,检察机关还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开展残疾人证违法借用专项治理工作,做好残疾人经营户的权益保障。
杭州市烟草专卖局采纳检察建议,撤销案涉许可证,并开展专项行动,清退异常许可证331本,包括冒用残疾人经营户68户,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烟草专卖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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